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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2016年度股东大会文件之二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报告,请审议。
一、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九次会议。
1、监事会六届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月4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
2、监事会七届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2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选举于福春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3、监事会七届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关于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关于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意见。
4、监事会七届三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5、监事会七届四次会议于2016年4月21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6、监事会七届五次会议于2016年7月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报告;关于改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存放方式的报告。
7、监事会七届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关于《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8、监事会七届七次会议于2016年9月20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确认了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并对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
9、监事会七届八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下列事项,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公司正式实施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4、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公司采购成套项目配套产品、销售配套零部件及共同投资。上述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公司利益。
5、公司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助于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6、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相关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切实执行。报告期内,未发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以上报告请审议。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