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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分类: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7-12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大冷股份、大冷B 公告编号:2016-081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等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下午3:30
网络投票: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下午3:00 至2016年12月15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纪志坚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16年11月26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所持表决权185,145,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1,776,558股的30.26%。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所持表决权184,989,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1,776,558股的30.2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所持表决权156,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11,776,558股的0.03%。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所持表决权126,802,684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276,558股的28.87%。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所持表决权126,646,034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276,558股的28.8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所持表决权156,650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39,276,558股的0.04%。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所持表决权58,343,023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2,500,000股的33.82%。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所持表决权58,343,023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2,500,000股的33.8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0人,所持表决权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2,500,000股的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逐项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改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所持表决权(股)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弃权(股)

与会全体股东

185,145,707

184,989,057

99.92%

156,650

0

其中:A股股东

126,802,684

126,646,034

99.88%

156,650

0

B股股东

58,343,023

58,343,023

100.00%

0

0

中小股东

5,997,423

5,840,773

97.39%

156,650

0

其中:A股股东

156,650

0

0.00%

156,650

0 

B股股东

5,840,773

5,840,773

100.00%

0

0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马男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