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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分类:
分红派息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6-22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G大冷;大冷B 公告编号:2012-013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由201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0,014,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1.35元;而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需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B 股个人和非居民企业实际每10股派1.35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向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2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1港币=0.8106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
本次派息按总股本350,014,975股计算,派息后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2日,除息日为2012年5月23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5月22日,除息日为2012年5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2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12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2、截止2012年5月25日(最后交易日2012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股股东。
    四、派息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股息,于2012年5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72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3、B股股息于2012年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B股股东于2012年5月25日办理“大冷B”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五、其它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六、咨询事宜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宋文宝
咨询电话:0086-411-86538130
传真电话:0086-411-86654530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