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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分类:
分红派息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6-22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G大冷;大冷B 公告编号:2010-015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由201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2009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0,014,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股东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35元现金,B股股东暂不扣税)。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向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1:0.8803)折合港币兑付。本次派息按总股本350,014,975股计算,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8日,除息日为2010年7月13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7月8日,除息日为2010年7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1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10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10年7月8日(最后交易日2010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四、派息办法
1、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的股息及高管锁定股份的股息于2010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不含高管锁定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B股股息于2010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若B股股东于2010年7月8日办理“大冷B”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五、咨询事宜
咨询机构: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人员:宋文宝 咨询电话:0086-411-8665453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8日
一、分红派息方案
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0,014,9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现金(含税,扣税后,A股股东中的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1.35元现金,B股股东暂不扣税)。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向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人民币兑港币中间价(1:0.8803)折合港币兑付。本次派息按总股本350,014,975股计算,派息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8日,除息日为2010年7月13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10年7月8日,除息日为2010年7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7月15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10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10年7月8日(最后交易日2010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四、派息办法
1、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的股息及高管锁定股份的股息于2010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不含高管锁定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B股股息于2010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若B股股东于2010年7月8日办理“大冷B”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五、咨询事宜
咨询机构: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人员:宋文宝 咨询电话:0086-411-8665453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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