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1019935号-1
冰山冷热
和谐冰山 放飞梦想
资讯详情
1997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分类:
分红派息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6-22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由1997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大连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大证办发〔1997〕39号文批复。现将本公司1996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199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10股送2.5股派0.60元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实际每10股送2.5股派0.538元现金)。本次分红前总股本为188,011,980股,分红送股后总股本增至235,014,975股。
二、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1997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大冷股份”股东。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1997年7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办法
1、属于上述分红派息对象的“大冷股份”的公众股股东、转配股股东,所分红股通过其托管证券商于1997年7月17日直接记入其证券帐户,现金股息也通过其托管证券商于1997年7月21日划入其资金帐户或保证金帐户。其中高级管理人员现金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2、国家股东、法人股东所分红股由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直接记入其证券帐户。国家股东、法人股东现金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若投资者在1997年7月15日和7月16日办理了“大冷股份”转托管,其所分红股和现金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处领取。
五、特别提示
1、本次分红派息期间内,“大冷股份”股票不停牌。
2、本次派付红股时,不足一股的零碎股将不派付予股东。
3、本次所送红股可流通部分起始交易日:1997年7月17日。
六、咨询事宜
咨询机构: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人员:葛彦、宋文宝
咨询电话:(0411)6653081-8130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七月五日
上一篇:
1998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1996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