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

搜索

Copyright © 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1019935号-1

冰山冷热

和谐冰山  放飞梦想

资讯详情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分类: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2-15

证券代码:000530;200530 证券简称:冰山冷热;冰山B 公告编号:2021-045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等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下午3:30

网络投票:2021年12月13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纪志坚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于2021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所持表决权178,167,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43,212,507股的21.13%。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所持表决权174,061,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43,212,507股的20.6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人,所持表决权4,105,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43,212,507股的0.49%。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人,所持表决权178,104,984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1,712,507股的29.60%。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所持表决权174,061,413

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1,712,507股的28.9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所持表决权4,043,571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01,712,507股的0.67%。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所持表决权62,31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500,000股的0.03%。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0人,所持表决权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500,000股的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人,所持表决权62,310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1,500,000股的0.03%。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会议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转让松下制冷(大连)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股东三洋电机株式会社为关联股东,未出席本次会议。

 以上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转让松下制冷(大连)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刘翠梅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