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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分类: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12-05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之七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方案是否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松下压缩机60%股权、松下冷机55%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事项已在《冰山冷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在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前,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公司的完整权利,标的公司不存在其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标的资产交付或过户完成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或间接持有松下压缩机、松下冷机100%股权。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有利于拓展上市公司业务范围,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不会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占比均会降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以上报告请审议。

 

                             2022年11月1日